上海居转户持证人员如何办理迁入户口手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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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居转户持证人员如何办理迁入户口手续

来源:未知来源 时间:2018-11-08 00:00:00浏览次数:9043次

  持证人员办理迁入户口,按以下程序办理:

  1、持证人员在取得《持有〈上海市居住证〉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》三个工作日后,持《持有〈上海市居住证〉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》和本人身份证到落户地区(县)公安局的户政部门办理《准予迁入证明》;

  2、持《准予迁入证明》到外省市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《户口迁移证》;

  3、持《准予迁入证明》、《户口迁移证》及其他相关证明到落户地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。

  迁沪人员及其随迁家属为农业户口的,按国家和本市现行有关政策办理户口迁移手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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